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京办发【2008】18号)文件精神,根据北京市、大兴区对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工作部署,为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联合性社会组织作用,能够在政治上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处于龙头地位和在管理上能够承担起业务主管职能,经过我街道对现有社会组织的考察研究,决定认定“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居民互助服务中心”作为街道级枢纽型社会组织。
“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居民互助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组织社区居民旅游观光、休闲、文化娱乐兴趣互动及就业前教育及引导、新能源推广、组织社区垃圾清运、绿化及维护、志愿者服务和组织及管理、家电保养与维修、志愿者文明教育、环境维护及治理、居民和谐互动活动、家政服务与保洁、活动宣传、文明倡导、提供助医、助购等便民服务。
“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居民互助服务中心”能够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龙头带动作用及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服务、引导和管理,共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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