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观音寺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8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政府信息,编制《大兴区观音寺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zfxxgk.bjdx.gov.cn/ssopen/sopen-index!deptRoutineDetail.action?catalogSite=sopen431&routineFlag=guide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9、12条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http://zfxxgk.bjdx.gov.cn
2、通过观音寺街道全程办事代理窗口公开。
观音寺街道办公地点:大兴区黄村镇清源路东口东
邮编:1026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9:00-11:45,下午12:30-17:30
联系电话:60282266
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时机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365皇冠体育网址党政办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路东南口
联系电话:010-60282266 传真电话:010-60282266
通信地址:大兴区清源路东南口
邮编:102600
电子邮箱地址:gysdzb@bjdx.gov.cn
(二)不予公开范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他人身份、通讯、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信息的;
(4)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不予公开的。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三)申请办理程序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供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以从网站(http://zfxxgk.bjdx.gov.cn/ssopen/sopen-index!deptApplyDetail.action?catalogSite=sopen431&routineFlag=apply)下载,也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
1、申请方式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党政办公室现场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请注明“365皇冠体育网址党政办公室”字样,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电子邮件申请。请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为附件发送至gysdzb@bjdx.gov.cn。邮件标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2、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2)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荐证明材料。
(3)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3、答复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行政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保障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三、权利救助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举报受理电话:69296832(区行政投诉中心)
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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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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