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寺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清单 |
类 别 |
权力名称 |
法律依据 |
权力范围 |
权力行使流程 |
权力行使时限 |
负责科室 |
监督 |
是否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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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
公共管理 |
1 |
拆违、控违权 |
北京市政府228号令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并按照职责查处或者向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报告。 |
对辖区内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制止,并按照职责查处或者向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报告。 |
土地巡查员巡查→发现违建→举报到街道城建科→协调相关部门拆除 |
一周 |
城建
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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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 |
是 |
2 |
办理营业执照审核权 |
《大兴区工商局代办事项相关规定》【兴工商局发2014年1号】,由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申请人申请的营业地点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
1、营业执照的初审2、严格把关 |
申请人提出申请→材料初审和受理→材料是否齐全→审核(若不齐全,打回补充材料)→是否许可→准予办理(若不许可,申请失败) |
一周 |
城建 |
上级监督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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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大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权 |
街道财务制度 |
依据中标单位预算进行拨款 |
委托代理公司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出预算→中标单位与街道签订合同→审计公司审核预算→拨款 |
一周 |
城建 |
上级监督 |
是 |
公共管理 |
4 |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权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22条二款:居住地区包括胡同、住宅小区等,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
1、辖区范围内自管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2、辖区范围内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 |
环境巡查→脏乱点位→督促责任单位整改→督查整改效果 |
全年 |
环境
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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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 |
是 |
5 |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权 |
《北京市绿化条例》第四条2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 |
1、辖区内除市政园林中心负责的园林绿化养护工作。2、辖区内美国白蛾病虫害防控。 |
1、指导辖区单位绿化养护工作→出具危死树鉴定书→树权单位申报审批证书2、美国白蛾巡查→普防→疫情扑杀 |
1、绿化养护:全年2、白蛾防控:每年5月至10月 |
环境
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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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 |
是 |
公共管理 |
6 |
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权 |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到女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领取《生育服务证》,由双方单位负责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在《生育服务证》第3页注明当事人婚姻状况并加盖公章。当事人持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办理有关手续,由计生办审核并在第3页正、副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后,《生育服务证》即生效。 |
符合下列条件且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内:①依法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②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一个子女且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不再生育;③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一个子女,不再生育;④夫妻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⑤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
社区初审→街道终审→办证 |
材料齐全后即时办理 |
社会
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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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留档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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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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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权 |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到女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领取《生育服务证》,由双方单位负责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在《生育服务证》第3页注明当事人婚姻状况并加盖公章。当事人持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办理有关手续。 |
社区初审→街道终审→办证 |
材料齐全后即时办理 |
社会
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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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留档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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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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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新生儿入户办理权 |
《关于新生儿户口登记和随父子女户口迁移中办理计划生育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应到女方户籍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为其办理《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入户登记,随父入户的,需要女方户籍地办理变更手续。 |
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户口本、结婚证、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
社区初审→街道终审→办证 |
材料齐全后即时办理 |
社会
建设科
|
抽查留档
材料
|
是 |
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持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
公共管理 |
9 |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九年接收义务教育证明材料审核权 |
《大兴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意见》中要求:街道办事处和人民政府统筹“五证”审核工作,结合实际明确“五证”标准 |
为外籍适龄儿童审核五证为符合条件的进行网上确认并开具确认书 |
外籍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社区进行初审→社区教育专干为符合条件家长发放引导单 |
5月1日早9:00至5月31日下午5:00 |
社会
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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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留档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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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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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根据联审机制到相关单位审核→社会建设科进行终审→为符合条件的外籍适龄儿童网上确认开具确认书 |
10 |
社会治安联合整治权 |
1、《观音寺办事处科室职责分工的通知》(兴观工发[2013]28号):负责辖区各项治安、秩序及安保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的组织实施。 |
组织相关部门对违章停车、占道经营、黑车运营、游商小贩等违反社会治安情况开展日常巡查和集中执法整治。 |
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违反社会治安情况进行联合整治,整治合格的,形成台账登记造册;整治不合格的,协调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并责成相关社区加强群防群治力量的巡逻值守。 |
长期使用 |
综治办 |
督导检查 |
是 |
11 |
技防设施维保资金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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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辖区出现异常的技防设施进行维护。 |
技防设施出现异常→对技防设施维护费用进行预算,并提出使用申请→对运转异常设备及时维护 |
长期使用 |
综治办 |
实际验收 |
是 |
12 |
专职治安巡防队员变动申请权 |
《规范专职巡防治安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兴治发[2010]3号):本街道专职巡防队员编制不能少于总人口的2.5‰,即177名。 |
对专职巡防队员变动及补充提出申请。 |
个人提出申请;网上公开招聘信息→街道主管部门和领导审核批准→街道社保所办理相关手续 |
长期使用 |
综治办 |
按文件规定执行 |
是 |
13 |
监督
检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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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章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
1、对观音寺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
执法人员对企业检查发现隐患责令其进行整改对整改完毕的隐患进行复查 |
现场类隐患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
安全科 |
实地抽查 |
是 |
非现场类隐患责令其7日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对其进行复查结束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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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处罚
上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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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章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二)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
对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上报区安监局 |
对整改完毕的隐患进行复查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上报区安监局进行处罚 |
对复查时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于复查结束后5日内上报区安监局 |
安全科 |
实地检查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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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受理职工的举报、投诉权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第三款“(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
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
接收下移案件、调查被投诉单位、核实情况、对被诉单位开具调查询问书、约见当事人双方做询问笔录、调解、裁判结案。 |
60个工作日调查处理结案 |
社保所 |
60282325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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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就业失业登记证业务权 |
京人社就发[2011]80号 |
1、审核本街道的失业人员档案2、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 |
接收档案,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发入就业失业登记证 |
2个工作日 |
社保所 |
60282259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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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就发[2011]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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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社会保险补贴业务权 |
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京劳社就发[2006]160号) |
1、受理灵活就业2、自谋职业申请 |
受理申请上报区劳服 |
即时办理 |
社保所 |
60282259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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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个体工商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受理权 |
关于修订《北京市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金融[2009]654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京财金融[2008]1987号);关于印发《北京市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办法》的通知(京劳社服发[2006]56号) |
受理个体工商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及贷后跟踪 |
受理申请,初审,贷后跟踪 |
即时办理 |
社保所 |
60282259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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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救助权 |
京民救发[2008]545号 |
1、受理申请2、发放补贴 |
受理申请,初审,上报区劳服 |
每年3月受理,办理时限为即时 |
社保所 |
60282259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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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养老保险待遇经办事项权 |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办法》 |
根据退休程序的相关规定,初步审查退休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并进行退休登记。 |
受理申请,报区人保局审批 |
即时 |
社保所 |
60282259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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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权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京政发[2008]49号)、《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京劳社农发[2009]13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12﹞44号) |
1、参保、续保 |
受理申请、上报区农保中心扣款 |
即时 |
社保所 |
60282259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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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待遇申领、清算、继承等业务办理及初步审核 |
22 |
无丧葬补贴人员申领丧葬补贴权 |
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得通知京民殡发[2009]143号 |
1、受理申请、初步审核 |
受理申请,初审,街道民政科、区社保中心、区民政局审批,发放补贴 |
20个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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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所 |
60282259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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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放丧葬补贴 |
23 |
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权 |
《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二条: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培训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 |
1、技能培训报名 |
受理材料,报培训学校 |
即时 |
社保所 |
60282259 |
是 |
2、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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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社会保障卡办理权 |
依据:关于集中发放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社保发〔2009〕60号 ,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具体经办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社保发〔2009〕6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PSAM卡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人社办发〔2009〕81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人社保发〔2009〕152号 |
社保卡申领、补办、挂失换卡等业务 |
受理申请 |
即时 |
社保所 |
60282259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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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社会化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权 |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关于简化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04]25号) |
初步审核退休人员药费单据,报送区医保中心 |
收医药报销材料,上报区医保中心 |
即时 |
社保所 |
60282259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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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经办事项权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7】35号}《关于下发<北京市城乡五社会保险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社【2008】143号}《关于经办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险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08】9号} |
受理申请 |
受理申请上报区社保中心 |
即时 |
社保所 |
60282259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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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权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010(287)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0〕(38)号、《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105号 |
1、受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2、信息变更3、报销药费 |
受理申请,审核岗办理,档案汇总报区医保中心 |
5-22日办理,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
社保所 |
60282259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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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本市城镇无档人员经办业务权 |
《关于本市城镇户籍无档案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业务操作办法》京社保发〔2010〕51号 |
无档案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受理、续保 |
受理申请,上报区社保中心 |
即时 |
社保所 |
60282259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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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职业介绍权 |
就业促进法 |
单位招聘、个人登记 |
受理登记 |
即时 |
社保所 |
60282259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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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低保申请复审权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和审批办法(试行),户籍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是认定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条件。 |
1、协调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辖区内的低保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审核。2、出具审核意见。3、相关情况告知。 |
申请人提出→居委会受理→社保所审核→民政科审核→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审批 |
自居委会正式受理申请人提出(书面和证明材料齐备)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于不符合条件者,下发“通知单”,说明不符合理由。 |
民政科 |
60282252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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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低保金发放权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和审批办法(试行),户籍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是认定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条件。 |
1、对辖区内的低保对象进行审核。2、出具审核意见。3、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 |
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审批→民政科执行→财政所执行→打入低保对象工商银行储蓄存折账户 |
于每月10日左右将上月低保金下发至低保对象工商银行储蓄存折账户 |
民政科 |
60282252 |
是 |
|
32 |
优抚金发放权 |
《军人优抚优待条例》,具有本市户籍的退役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享受抚恤优待。 |
1、对辖区内的优抚对象进行审核。2、出具审核意见。3、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发放低保金。 |
民政科执行→财政所执行→打入优抚对象工商银行储蓄银行存折账户 |
按季度发放,下发制,于每季度末的下一个月10日左右将上季度优抚金发放到优抚对象工商银行储蓄银行存折账户中。 |
民政科 |
60282252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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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残疾人生活补助申请复审权 |
《北京市残疾人生活补助办法》,享受低保待遇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的残疾人,享受此补助。 |
1、对辖区内残疾对象的生活补助金申请进行审核。2、出具审核意见。3、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金。 |
申请人提出→居委会受理→民政科审核→区残联审批 |
自居委会正式受理申请人提出(书面和证明材料齐备)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于不符合条件者,下发“通知单”,说明不符合理由。 |
民政科 |
60282252 |
是 |
|
34 |
助残券申请复审权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的通 知》,享受重残无业生活补助的重残人和未在用人单位就业、未领取各类营业执照的其他重残人享受此助残券。 |
1、对辖区内残疾对象的助残券申请进行审核。2、出具审核意见。3、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助残券。 |
申请人提出→居委会受理→民政科审核→区残联审批 |
自居委会正式受理申请人提出(书面和证明材料齐备)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于不符合条件者,下发“通知单”,说明不符合理由。 |
民政科 |
60282252 |
是 |
|
35 |
80岁老年券发放权 |
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享受重残无业生活补助的重残人和未在用人单位就业、未领取各类营业执照的其他重残人享受此助残券。 |
1、对辖区内的助残券申请进行审核。 |
申请人提出→居委会受理→民政科审核→老龄委审批 |
申请生日当月发放、生日过期不补。 |
民政科 |
60282252 |
是 |
|
2、出具审核意见。 |
|
3、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助残券。对辖区的老年券进行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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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90岁高龄津贴发放权 |
北京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办法,北京市本辖区户籍年满90周岁老年人享受此津贴。 |
1、对辖区内的90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进行审核。2、出具审核意见。3、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
申请人提出→居委会受理→民政科审核→老龄委审批 |
生日当月申请,下月发放,生日过期只补当年。 |
民政科 |
60282252 |
是 |
|
37 |
95岁补助医疗发放复审权 |
1、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9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助医疗制度的通知2、《大兴区9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助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本辖区户籍年满90周岁老年人享受此津贴。 |
1、对辖区内95岁及以上老年人补助医疗申请进行审核。2、出具审核意见。3、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补助医疗。 |
申请人提出→居委会受理→民政科审核→老龄委审批 |
老龄委下拨资金到帐,即刻发放。 |
民政科 |
60282252 |
是 |
|
38 |
保障性住房受理及审核权 |
住房保障政策汇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米以下,3口人年收入低于10万、4口人年收入低于13万有收入家庭是认定是否享受此项政策的基本条件。 |
1、对辖区内非农家庭户保障性住房申请户进行审核、评议。2、对符合条件的进行上报。 |
申请人提出→居委会受理→民政科审核→区建委住保办公室审批 |
从提交材料至市备案通过(符合申请条件)需要三个月时间。 |
民政科 |
监督电话60282252
|
是 |
|
39 |
兵役登记、年度征兵工作审核权 |
兵役法,规定当年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要进行兵役登记,符合条件的要进行体检、政审后符合后确定为预征对象。 |
1对辖区适龄青年进行审核。2、对符合条件的进行上报。 |
申请人提出→体检通过→政审通过→区武装部审核 |
8月1日至9月1日为期一个月。 |
民政科 |
监督电话60282252 |
是 |
|
40 |
红十字博爱基金救助申请发放权 |
大兴区红十字会关于在基层组织设立“红十字博爱基金”的意见(京兴红发[2011]2号),本辖区因患重大疾病、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等所致生活困难家庭享受此基金救助。 |
1、对辖区内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或因患重大病患者所致生活困难家庭的申请进行审核、2、出具审核意见。3、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户发放救助金。 |
申请人提出→居委会受理→民政科审核→区红十字会审批 |
自收齐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后,进行逐项审核,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救助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其他救助项目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本基金为一次性救助,无特殊原因年内不重复救助。 |
民政科 |
监督电话60282252 |
是 |
|
41 |
对流动人口个人和出租房屋信息采集的职权 |
根据《大兴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员的岗位职责》(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的采集、登记、录入工作,并定期检查巡视,动态维护。) |
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信息采集录入。(管理员入户填写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表,将登记的信息录入信息平台。) |
街道流管办(统计)→社区服务站(录入)→流管员(登记) |
即时 |
流管办 |
抽查 |
否 |
|
42 |
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职权 |
根据《大兴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员的岗位职责》(检查督促流动人口按规定办理暂住证件,检查督促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办理租赁登记手续,检查督促招用、留宿流动人口的单位(个人)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
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检查管理(检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租赁手续,发现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督促其到服务站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
街道流管办(统计)→社区服务站(录入)→流管员(登记) |
即时 |
流管办 |
抽查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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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监督整改权 |
{大兴区2014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落实大兴区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2014年工作任务] |
辖区用煤企业、施工工地等 |
经信委通知→传达企业→监督改造 |
2014—2016年底 |
产业科 |
政府监督 |
是 |
|
|
|
环保局通知→下辖区检查处理举报→反馈检查处理情况 |
|
44 |
联合执法权 |
2014年推进环境建设治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方案 |
无证无照经营场所清理等 |
按无证无照办公室要求→牵头、配合联合执法 |
2014—2016年底 |
产业科 |
政府监督 |
是 |
|
45 |
受理权 |
北京市信访条例(第四十条: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决定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应延长办理期限) |
1、受理登记。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来信、来访、来电填写登记单。2、分类办理。转交相关科室办理。3、回复反馈。 |
受理→登记→领导批示→转交相关科室→办结回复→回复当事人办理结果 |
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应延长办理期限 |
信访办 |
实时监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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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团队发展权 |
《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的领导,必要时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沟通信息,及时协调、解决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
1、指导辖区内文化活动;2、培养文艺团队队伍,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
开展文化活动→遇到问题→对问题进行决策 |
即时 |
文体中心 |
社会监督 |
是 |
|
47 |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权 |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交流,促进工作”为原则,紧密结合首都精神文明建设中心工作和各单位实际,紧紧围绕落实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和安排,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快速、准确、全面、高效地反映首都社会各界广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动态、经验、成果和有关数据,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信息服务,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 |
1、组织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
根据需求→制定活动方案计划→领导审批→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
即时 |
文体中心 |
社会监督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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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采集权 |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二条: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不断巩固和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 |
负责新闻采集编报 |
事件发生→领导审批→部署→沟通→新闻采集→报道 |
即时 |
文体中心 |
社会监督 |
是 |
|
49 |
报送权 |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第二十九条:本市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促进相关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连互通。 |
报送宣传信息 |
收集报送点→整理→形成规范性文字→领导审批→报上级部门 |
全年 |
文体中心 |
内部监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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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应急处置权 |
《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第七章第一条: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新闻。 |
事件发生→上报→启动预案 |
即时 |
文体中心 |
社会监督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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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便民服务项目初审 |
北京市蔬菜零售网点建设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9号) 第十二条: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建设、经营蔬菜零售网点;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蔬菜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蔬菜零售网点经营,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和统一标准,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 |
便民服务商的资质审核。2.便民服务网点的选址。 |
服务商资质审核→选址评估→街道初审→区商务委审批→签约引进 |
2014年3月-9月 |
社区服务中心 |
材料审批
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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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
|
52 |
健康社区申报 |
关于开展爱国卫生创建工作申报的通知(京兴爱卫发[2014]4号)根据北京市、大兴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工作精神和整体部署,请各街道办事处申报北京市健康社区。 |
初审申报社区的健康卫生情况。 |
申报→创建→区爱卫会评估验收 |
2014年3月-11月 |
社区服务中心 |
档案查阅
现场核实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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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章 |
街道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
各科室、社区 |
申请人填写《公章审批单》→科长、主管领导签字→报办公室编号、备案→盖章 |
即时 |
党政办 |
电话 |
是 |
|
2 |
公车维修 |
街道机动车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 |
各科室、所涉及的公车 |
申请人→办公室根据维修情况填修理单→修车 |
即时 |
党政办 |
电话 |
是 |
|
3 |
政府采购 |
街道财务管理制度 |
各科室、社区 |
写购买申请→科长、主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报办公室备案→公室会同财政所采购 |
即时 |
党政办 |
电话、社会监督 |
是 |
内部管理 |
4 |
对流管员的管理和考核职权 |
根据《大兴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 日常考核办法》(不定期对管理员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如果发现管理员从事与流管工作无关的其它工作,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
对流管员在工作中的管理和工作考核。(管理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由街道按照工作作风、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等情况进行考核。) |
街道流管办(考核)→社区服务站(管理)→流管员(执行) |
全年 |
流管办 |
抽查 |
是 |
5 |
案件派送职权 |
依据《北京市地方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部件和事件处置(报批稿)》(2012年)用于监管巡查员上报案件与结案的分类依据、工作实现和管理要求。 |
收集民情、悉知民意、贴近百姓、服务群众,形成全面覆盖、分级管理、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社会服务管理体系。 |
审核网格巡查员上报案件→呈报给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反馈处置情况结果 |
紧急情况一个工作日完成;一般情况三个工作日完成;网格内事项15个工作日内完成。 |
网格办 |
实地抽查 |
否 |
|
6 |
网格巡查员管理和考核职权 |
依据《街道网格化巡查员工作制度》、《观音寺街道网格巡查员奖惩制度》,按月对巡查员工作完成量进行统计、排名,年底将以此作为考核依据。 |
各社区网格巡查员在工作中的管理和绩效考核 |
街道网格办监督→社区居委会配合街道做好监督→网格巡查员按工作要求完成上报案件 |
按年度
考核
|
网格办 |
实地抽查 |
否 |
内部管理 |
7 |
专项资金使用权 |
《北京市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
用于宣传网格化工作,制作相关宣传材料,购买办公设备,发放社区巡查员工作补贴。 |
无 |
无 |
网格办 |
|
否 |
8 |
协调
管理权
|
京兴政发【2010】17号 负责镇、街道“中心”大厅办理行政许可和面向公众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 |
负责本部各类会议组织2、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
提出会议申请→会议审批→是否同意→组织实施 |
1、会议组织过程中,一般会议必须提前3天下发通知,会议材料必须提前1天印装。 |
行政服务中心 |
监督电话60282274 |
是 |
内部管理 |
9 |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 |
《关于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京兴组通字[2011]4号)文件中“二、适用范围”中规定:“本意见适用于区直各部、委、办局,各镇、街道办事处,各中心,各人民团体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选拔任用。” |
街道科级领导干部出现空缺时,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数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原则上要按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通过竞争上岗方式进行任用。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讨论决定、备案、实行任职试用期”的程序执行。 |
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讨论决定→备案→实行任职试用期 |
无明确时限 |
组织
人事科
|
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
是 |
内部管理 |
10 |
发展党员工作 |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第一章:总则,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
1.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2负责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3.负责预备党员的接收4.负责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
提出入党申请→培养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
对新发展的预备党员,党(工)委要在党支部表决通过后三个月内完成审批手续;党(工)委审批通过的,要在批准后10日内录入党统,不得漏统。 |
组织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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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监督 |
是 |
|
11 |
党费收缴、使用工作 |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第二十二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
给各支部下发通知→支部上缴工委→支部提出党费使用申请→严格按财务制度使用→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收缴和使用情况 |
每半年收一次,无明确办结时限 |
组织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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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监督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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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 |
12 |
财务管理及现金管理 |
《《会计法》第一、二、四、五、六、七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共五部分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
1、票据初审、报销、录入;2、凭证处理、账薄管理及报表的处理;3、保管库存现金及各类票据;4、办理与科室之间的收汇结算与上级单位的专项工作;5、对财务制度及会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
经办人拿来票据→财务人员审核→领导审批→予以报销 |
经办人员取得票据方可拿到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于每周四、每周五为固定报销日。 |
财务室 |
抽查、审计 |
否 |
|
13 |
档案管理 |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共21条及街道档案管理制度 |
1、与财务相关的各类档案、票据、文件、合同的收集管理;2、负责对各种凭证、账簿进行装订、管理和存档; |
原始凭证归类→打印记账凭证→装订凭证→按时间存档保管 |
每季度对票据进行装订,年终整理存档。 |
财务室 |
抽查、审计 |
否 |
|
|
内部管理 |
14 |
预算管理 |
《会计法》第一、二、四、五、六、七章及《预算法》共十一章 |
1、按规定编制年度预算;2、协助主办单位进行预算工作,督促各部门开源节流,提高效率;3、协助领导拟定用款计划; |
编制预算表→报领导审核→上报财政审核→批复预算 |
年初及临时性的。 |
财务室 |
抽查、审计 |
否 |
15 |
公积金办理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其他文件规定 |
缴纳、增减、变更、提取、基数核定; |
申请人递交材料提出申请→财务审核→管理中心审批办理→原件返回个人 |
每月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当月费用、提交增减变更情况、递交提取申请、1月、7月进行基数核定。 |
财务室 |
抽查、审计 |
否 |
16 |
信息工作考核奖励 |
《观音寺街道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中考核内容 |
1.对信息员信息业务学习出勤率奖励2.对报送数量、质量奖励3.对采用数量奖励. |
收信息→统计→稿件审计→汇编成表→领导审批→财务审批→发放. |
长期 |
文体中心 |
信息群公式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