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身份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便民信息» 户籍身份
对违反暂住证办理相关规定者将受何种处罚?
来源:观音寺街道办事处网站 日期:2016-09-02

  1.逾期不办理《暂住证》或者暂住期满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责令补办,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离京;     2.涂改、转借、冒用《暂住证》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暂住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吊销《暂住证》;     3.单位或者个人容留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居住的,责令改正,并按每留住1人处以100元以下罚款;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并按每容留1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4.对不履行治安责任保证书规定的治安责任的,处以警告,并可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5.外地来京人员拒绝、阻碍公安人员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365皇冠体育网址